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2023626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行业标准〈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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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控工作,2023626日,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 0616-202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针对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管理、用电防火安全、重要危险源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旨在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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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级预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应急机制。

2.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常态和非常态防范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3.建立完善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实验室三级(校级、院级、实验室级)隐患排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4.学校应设立实验室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各类实验室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

5.学校实验室消防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重大火灾隐患排查。


6.建立志愿者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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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校级领导机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2.分管学校消防工作和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消防安全管理人。

3.学校实验室主管部门对实验室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在本部门安全职责范围内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4.各二级单位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实验室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实验室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5. 实验室主管部门和各二级单位应确定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实验室负责人担任。

6.学校实验室的管理人员、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人员、消防安全工作的保障人员等应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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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火巡查、检查

2.消防宣传与培训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消防设施管理

5.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6.重要危险源的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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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1 实验室所在建筑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建筑内外部装修应符合建筑消防技术要求

2. 化学实验室等相关实验室、综合实验室宜设置两个(含)以上疏散门。

3.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应设置卷帘门、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的设施。并应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4.除国家标准规定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实验室之外,其他实验室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针对实验室火灾的有效灭火设施器材及化学试剂。

5.实验室垃圾桶(箱)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6.实验室不应使用非教学科研的大功率电器设备。

7.实验室内不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应吸烟和违规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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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疏散、扑救初起火灾。

2.保护火灾现场

3.不擅自进入火灾现场或移动物品。

4.不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5.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接受事故调查

6.结束后总结火灾事故教训,做好后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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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明确了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能够有效帮助高校提高实验室消防安全水平,从而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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