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贵阳人文科技学院学费标准调整听取意见座谈会的公告

2021年5月31日,经教育部同意,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转设为贵阳人文科技学院,同时撤销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建制;8月2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下文批复设置贵阳人文科技学院(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转设后学校为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目前学校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的是《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规定,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近年来,受物价和人力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学校办学成本大幅上升,现行收费标准已无法维持学历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教学资源、学科建设、科研条件都无法改善,更无法满足进一步高质量办学的需要,严重影响我校学历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5〕2133号)规定,“民办学校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遵循公平、公开、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为提高学校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学校将于近期召开学费标准调整听取意见座谈会,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参会代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内人大代表、党代表、民主党派或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有入学意愿的家长或学生、政府主管部门等各方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共30-36名。

二、座谈内容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调整学费收费标准。

三、报名要求

欢迎各位专家学者、家长、学生和教育界人士积极报名参加座谈会,请于2022年11月24日前致电我校或通过电邮发送参会代表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至学校指定邮箱。

附 件:参会代表报名信息表

联系人:刘星(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18573200406;0851-88308989

电子邮箱:707941490@qq.com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参会代表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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