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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 知

更新时间:2014-10-31 | 来源:学生科 | 作者:学生科 | 点击数:12,259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 

 

各学部: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4]12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校本部的文件精神与我院实际,请各学部严格按照评选通知的相关要求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预科班学生升本后的第一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具备以上基本条件,被我院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的优先考虑。

二、评选名额和资助标准

评选名额: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为1047人,各学部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见后(附件1)。

资助标准:平均3000/每年·每生,分为三档,一年分两次发放,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2014年评定分为:一档(特殊困难)金额3500元,二档(困难)金额3000元,三档(一般困难)金额2500元。

三、评选要求和时间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部提出书面申请。

2.各学部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成立由学部主要党政领导为组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初评名单需经各学部会议研究通过。

3.各学部在对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时,一定要根据申请人在贫困生的认定中所认定档次进行审核,被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的学生可申请任意档次的助学金,被认定为困难档次的学生可申请二档或者三档助学金,被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只能申请三档助学金;

4.各学部在助学金划定名额内评选时,应注意一档(特殊困难)助学金和三档(一般困难)助学金名额相等,否则将造成全校助学金名额与划拔金额不相符;

5.各学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初评结束后要在班级、学部公示,对在公示中有争议的学生,要认真核实并给出合理解释;

6.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7.各学部务必在115日前将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按备案表序号顺序上报院学生科(1D204)审核。具体材料有:

1)国家助学金评选情况说明(一份,A4纸打印)。

2)《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学生本人签名)。

3)《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一份、A4纸打印,并提交Excel电子档,须学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部公章)。

42014级新生必须进入《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贫困认定管理系统数据库》认定。

52011201220132014级学生按照原规定上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只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6)学部国家助学金评选公示材料(一份,A4纸打印)。

7)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表(此表于1130日前交至学生科办公室),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提交Excel电子档)。(附件4

7.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评学生进行评审,评选名单在全院公示。

8.各学部材料报送不齐全或逾期不报送,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备案表的填写一定要参照样表打印并加盖公章,自行采用的其它表格不予收取;

2.各学部要对获助学生建立档案,跟踪管理;

3.院学生科将对各学部的评审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核查;

4.在班级评定中,各学部要严禁学生干部违规操作的现象,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应在班级内传达文件精神,确保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落到实处。

各学部可按照上述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并根据本学部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诚信表现、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审。各学部必须在限额指标内等额评审,若学生申请条件达不到评审要求,按实际情况评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若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助学金发放、监督和检查

1.国家助学金拨付到贵州民族大学后由贵州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按中国农业银行卡发放给学生本人。(注:请认真核实填写《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表》,助学金分春秋季两次发放,注意金额必须填写准确。另外,学生本人需保管好自己银行卡,便于助学金准时到账。)

2.各学部不得变相降低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严禁以一人申报,获准后又让多名学生分享的违规做法。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部,上报学院,追究学部领导责任。

联 系 人:周虹伶

联系电话:3606781(办公室)、18188518655(手机号)

附件:

1.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4.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表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附件3: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1415843221086.xls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1415843221024.xls
附件2: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415843221070.doc
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表14158432211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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