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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文件【48】关于修订完善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0-28 16:27:59 | 来源:人文新闻中心 | 作者:教务处 | 点击数:27,104

各学部:
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定,我院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还存在诸多问题,结合我院实际与发展,现将人文科技学院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模板进行修订完善。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以此次制定的模板为标准,请各学部严格按照此模板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中的蓝色字体部分均为固定内容。请勿修改。红色字体部分为可变内容,各学部根据专业需求进行修改。
三、课程设置要求
1.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数量必须在6—10门之间。结合专业特点,合理设置专业方向或灵活设置模块课程,同时,减少必修课比例,增加选修课比例,充分体现学生自主选择,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需求。
2.提高实践教学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非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学分比例不得少于总学分的15%;理工类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非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学分比例不得少于总学分的25%。对艺术、外语、体育等专业的讲授课程中大量出现的课带实践,其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的划分可由相关学部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
3.四年制理科总学分170个学分,工科总学分175个学分,其他学科165个学分,五年制工科总学分205个学分。
4.公共课中选修课如有学分要求即填写,如没有学分要求可不填。
5.主干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指能充分体现专业属性、鲜明专业学科特点的课程,应该能够使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掌握专业核心知识体系,形成具有核心意义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每个专业须从学科大类、专业课程模块中精选,并明确列出本专业核心课程10-15门(总学分控制在30-36之间),作为学校课程建设和学生修读要求的重要内容。
6.各学部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必须填写“小计”的确切数字,选修课栏目的小计应与“须修满XX学分”中数字相同。课程设置表中的课程学分取整数。
7.公共选修课及人文素质选修课的具体内容及安排以教务处附件为准。
四、培养方案排版要求
培养方案排版严格以模板为准,字体、字号、行距不能任意改动(建议粘贴文字时选用“选择性粘贴”中的“无格式文本”进行粘贴)。
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1.标题:三号、宋体、加祖、居中、1.5倍行距、段后1行;
2.正文:小四、宋休、1.5倍行距、栏目标题加粗;
3.表格:五号、宋体、单倍行距;
4.原“课程设罝表”后的 “专业培养能力支撑课程”表按模板中的表格形式统一放在前面 “第三点”的文字表述部分之后。
5.在“课程设罝表”中,表格不能跨页。如有跨页,必须列单独表格(须带表格),确保每个页面中的表格都独立,易于排版。
6.为了区别于第一次修订的培养方案,各专业培养方案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XXX专业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V2”。
五、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材料报送:各学部所有专业培养方案需分管教学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部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1D405办公室。
2.电子档材料报送:各学部于11月10日前将电子档打包后以附件的形式传至1503156902@qq 邮箱。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为:“XXX学部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
3.各专业培养方案及学部报送的电子档材料一定按要求命名,如不按要求命名,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跃   联系电话:83606671; 15519548670     
邮箱:1503156902@qq
附件:1. 2015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
           2. 公共选修课及人文素质课安排计划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6年1028

附件: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文件2016【48】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147764368988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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